飛利浦等品牌凈水器整機衛生安全不達標發表時間:2017-12-23 15:31 質檢總局公布了2017年凈水器產品質量國家監督專項抽查結果。本次抽查針對107家企業生產的109批次產品,對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等1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檢出38家企業生產的38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34.9%。飛利浦、榮事達等品牌凈水器被檢出整機衛生安全(耗氧量、揮發性酚)等項目不合格。容聲等6個品牌凈水器連續兩年國抽不合格。 據悉,本次抽查結合凈水器產品生產區域分布特點,加大對浙江、廣東兩大主產區的抽查力度,分別抽查了31家企業和36家企業,占本次抽查企業總數的29.0%和33.6%,抽查批次合格率分別為58.1%和59.5%。從企業規模看,抽查的大、中、小型企業分別占抽查企業總數的26.2%、19.6%、54.2%,抽查批次合格率分別為89.7%、66.7%、52.5%。 從抽檢結果看,凈水器產品主要存在4個方面的質量問題,具體包括:35批次整機衛生安全不符合標準要求,主要原因是部分生產企業使用了衛生安全不達標的與水接觸材料及部件,產品說明書中缺失對凈水器沖洗的時間、水量等關鍵信息;9批次總凈水量不符合標準要求,主要原因是部分生產企業使用了低質量的水處理濾芯,導致在企業標稱的總凈水量范圍內,凈水器的出水水質和對污染物(重金屬、有機物和微生物等)的去除效果不達標;6批次電源線連接和外部軟線不符合標準要求,主要原因是部分生產企業使用的電源線截面積達不到標準要求,長時間過載使用將會導致線體發熱、絕緣皮老化開裂,產生漏電等事故隱患;2批次輸入功率和電流不符合標準要求,主要原因是部分生產企業虛標產品額定功率,可能會造成發熱等過載現象。此外,結構性能(靜水壓力)項目、回收率項目、脫鹽率項目各有1批次不合格,另有1批次產品無法正常工作。 質檢總局要求,各省(區、市)質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于本次抽查中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生產企業,要依法開展后處理工作。對抽查中發現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的,應依法責令企業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按照有關規定監督銷毀或作必要的技術處理。 |